琼结县农业农村局参照《西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西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公示
为规范我县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程序,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行政执法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我局研究决定,琼结县参照《西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及《西藏自治区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藏自然资〔2023〕109号)执行,不再重新制定琼结县农业农村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请严格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和裁量基准执行,现予以公布。
琼结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