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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续保及新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2019-01-07 12:00:00 来源:琼结县人社局

各乡(镇)、县(中)直各单位(部门):

根据山南市统一安排,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续保缴费及新参保登记缴费工作。为切实做好参保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缴费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月9日至2019年1月20日。

地点:琼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9办公室。

说明:未按期到指定地点办理参保手续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参保,2019年度不再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二、参保对象

我县非农业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三、缴费标准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成人缴纳60元;新参保的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已参保的续保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

(二)在校生及学龄前儿童缴纳30元;新参保的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已参保的续保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在校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无收入孤寡老人、孤儿、男年满65岁、女年满60岁的人员不缴费享受政府补贴,但必须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城镇低保、无收入孤寡老人、孤儿须提供相关证件或民政部门证明材料;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新参保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四、相关要求

各乡(镇)、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通知转发到各驻村工作队,并与驻村工作队加强协作,做好本辖区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通知及动员参保工作,要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各单位(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通知本单位(部门)符合参保条件的干部职工家属、子女参保。(包括退休干部职工的家属、子女)。县教育局要将本通知转发到各学校,各学校负责通知本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家属、子女参保(包括退休教职工的家属及子女);统战部要将本通知转发到各寺管会,寺管会负责通知本寺管会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家属、子女以及僧尼人员参保。

五、相关条件

若因各乡(镇)、单位(部门)未引起重视,敷衍了事,通知不到位,造成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不能参保,享受不到就医报销等医疗保险待遇,一切后果由各乡(镇)、单位(部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巴桑卓嘎、索南丹增

联系电话:08937352824

琼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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