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山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知,琼结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主动认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积极推动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12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及时提出意见,并反馈琼结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提出异议的整改任务给予销号。
联系电话:7352515。
附件: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1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 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中,山南市政府要求乃东区于2022年2月底前完成48家手续不全的砖厂整改工作,但截至目前,仅关停了其中5家,其余43家尚在停业整顿中,整改进度较为缓慢。 |
核查情况 | 我县共有4家小型水泥砖厂,加麻乡加麻村砖厂、琼结镇白日兴隆砖厂、下水乡德勒砖厂、拉玉乡白那砖厂,均为在生产状态,并取得环评手续(均为环评登记备案表)。涉及问题是拉玉乡白那村砖厂违规占用部分林草地。 |
整改目标 | 加强监管,确保我县小型水泥砖厂规范化管理和运营。 |
整改措施 | 加强指导风景名胜区核准意见的审批,加大砖厂征占用林草地的监管力度。 |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琼结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罗利 |
联系电话 | 13989038606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分管领导具体督促落实,带领生态环境局琼结县分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各乡镇联合专项检查6次,对加麻乡发达砖厂、琼结镇白日兴隆砖厂、下水乡德勒砖厂、拉玉乡白那砖厂进行手续核查,重点核实核查用地性质和占用面积。经核查,仅拉玉乡白那村砖厂存在违规占用部分林草地问题,其他3家砖厂无相关问题,9月23日,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下达了《关于拉玉乡白那村砖厂违规用地整改通知》(琼自林发〔2024〕13号),整治期间,多次电话督促白那砖厂加快整改,经多次检查和教育引导,该砖厂生产设备已拆除并移位,于12月20日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