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琼结县旅游市场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行为,杜绝强制消费现象,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现就重点整治导游乱象、强制消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整治重点内容
1. 未取得导游证或伪造、冒用、租赁导游证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违法行为;
2. 导游涂改、倒卖、出租、出借导游证或者委托他人代为提供导游服务的违规违法行为;
3. 在进行导游活动时,存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语,对游客态度恶劣,甚至对游客进行言语侮辱的违规违法行为;
4. 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以不实价格招揽诱骗旅游者,以不正当竞争扰乱市场行为;
5. 合同行程与实际行程不匹配,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以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6.各旅游集散点、景区及周边存在的有商贩尾随兜售、欺客宰客、欺诈消费等违法违规问题;
7. 其他损害游客合理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投诉举报
为方便广大市民和游客积极举报旅游市场违规违法行为,特设立举报联系电话:18208038686、18289075891
四、温馨提示
旅游发生纠纷时,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向主管部门举报。
让我们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的监督管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琼结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