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琼结县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内部管理 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
县政府:
为有效提升我县财政资金安全使用效率,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按照国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单位起草了《琼结县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内部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及基本情况
(一)起草背景。2021年西藏自治区审计厅在对我县的“十三五”期间完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过程中发现我县部分项目存在:多计结算、超规定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资金方面的问题,为有效解决此类问题,规范我县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提升我县项目绩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局起草了《琼结县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内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加强和规范我县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工作流程,提升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绩效。
二、起草过程和制定依据
(一)起草过程。
9月25日,我局办公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办法》初稿。9月26日局领导和办公室工作人员共同修改了完成《办法》。9月27日呈送县分管领导进行审核。9月28日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办法》进行讨论修改,县政府办、司法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发改委、人社局等参会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责提出了意见建议,会后我局针对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分析、认真研讨,对《办法》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7.《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三章十三条,主要包括总则、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工程价款结算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是对《办法》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工程价款结算内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章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主要对合同价款的约定与调整 、预付工程款支付比例、工程合同项目履约保证金比例以及保证金缴纳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主要对工程价款结算执行条件、预付款结算、进度款结算、竣工结算、《办法》例外规定和施行日期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琼结县财政局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