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山南市立法条例》和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要求,县政府办组织相关部门对2020年以来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标准和要求,建议将琼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结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琼政办〔2020〕28号等4份文件进行废止。
1.2021年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财政局出台了新的《采购管理办法》,建议将2020年出台的琼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结县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琼政办〔2020〕28号进行废止;
2.当时出台琼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琼结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琼政办〔2020〕65号时,县水利局是参照上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进行起草的,加之起草该文件时未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起草,建议将该管理办法进行废止,我县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上级的管理办法;
3.《琼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藏琼结琼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政办〔2020〕72号为2020年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试行时限已过,加之当时出台该文件时未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起草,建议将进行废止,下一步由县林草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相关规定正式起草琼果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
4.琼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与旅行社进行联合宣传促销琼结县乡村旅游的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政办〔2020〕79号为2020年出台的,试行时限已过,加之当时出台该文件时未按照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进行起草,建议将进行废止,下一步由县旅发局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相关规定正式起草与旅行社进行联合宣传促销琼结县乡村旅游的办法。
琼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