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1年以来,县人社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大局,认真践行依法治国理念,坚持学法遵法用法、依法普法执法,切实发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促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的职能作用,全力有效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本领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
一年来,我局通过党组会议、“三会一课”、党史学习教育、“三更”教育和自学等方式,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藏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等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准则,学深悟透、指导实践。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由一名正科级干部具体负责的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对照本单位职责职能,认真落实好日常各项工作安排。
二、落实县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一)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以开展综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世界环境日等主题活动和群众农闲、工地、企业等检查为契机,大力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企业养老金、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农牧民转移就业等惠农惠民政策,积极引导农牧群众提高劳动法律意识,增强公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一年来共宣传宣讲惠农惠民政策30余场次,受群众受益达1万余人次。同时选派3名执法人员,先后到自治区和山南市开展2次执法培训,培训人员均获得了行业部门执法证书。
(二)政务服务及时公开。养老保险中新参保人员、参保关系转移、到龄人员待遇申请、参保人员死亡注销、社保卡第一次办理、遗失补办等需要提供的材料、程序提早告知参保人员,把最新的信息及时公开群众。对身体不适、腿脚不方便的老人,我们采取了定期到村社区进行服务,及时采集参保人员信息,做到了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参保人数11614人,实际参保人数10816人,参保率达到93%。我县总人口17981人,采集量17169人,采集率达到96%。
(三)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定了《琼结县保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拖欠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确保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2021年累计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数额1285.93万元,涉及企业40家,实现受理第三方担保保证金1253.23万元,涉及企业36家,确保了全县农民工工资如期按时发放。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2021年西藏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登记项目总数18个,力求从源头上消除欠薪隐患和欠薪行为。加强部门联动认真对待农民工诉求,对按时得不到保障工资的按照劳动监察和农民工工资保障条例等规定及时处理。2021年信访领域共受理信访案件44件、涉及上访人员358人,已办结43件,办结率达97.72%,其中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全部动态清零;人社层面共受理电话或现场投诉举报10起,平台案件9件,涉及农民工45人,为农民工追讨工资44.58万元,结案率达100%。
三、存在问题
一是干部职工学法普法自觉性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学法不够主动,往往局限于读法律、讲条例,没有从法律整体讲法律,没有从法律重点讲实施,往往局限于需要时学法,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及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运用不够。
二是我局由于受编制限制,执法人员紧缺,目前执法人员均为兼职工作人员,很多时候依靠执法人员通过常态化周末加班来弥补人数上的不足,执法效率低下。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创新度不够。我局紧紧依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分工,有条不紊地扎实开展相关工作,但如何在工作中创新引领,这将是我们今后探索和努力的方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依法履行本职工作。坚持依法执法、依法管理,坚持依法办事、按章理事、管人问事。以“互联网+”为抓手,完善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创新劳动执法形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健全根治欠薪长效机制。
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积极履行普法责任,利用下基层、入企业等各种方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把人社政策送到群众、企业的家门口,不断推进人社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配强队伍,加强执法水平建设。继续加强执法骨干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队伍,强化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政策水准,着力提升人社执法队伍的“软实力”和“硬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