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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的认定

2020-10-29 10:00:22 来源:琼结县文化局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行政确认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19QJWHJQR-5

职权类别

行政确认

职权名称

文物的认定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办公室

0893-7352112

设定依据

【规章】《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6号) 第三条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

基本流程

受理核实决定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本县区域内的文物进行认定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证照名称

年检要求

申请条件

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文物认定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应当认定为文物。

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商业老字号、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特殊类型文物,按照本办法认定。 

法定期限

4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文保单位所有权证明;4.委托书(非必要)

表格下载

工作时间和地址

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地址:琼结县达娃卓玛路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琼结县监察局

0893-7352100

注意事项

备注


文物的认定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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