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行政确认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19QJWHJQR-5 | 职权类别 | 行政确认 |
职权名称 | 文物的认定 | ||
子项名称 | 无 | ||
行使主体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办公室 | 0893-7352112 | |
设定依据 | 【规章】《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6号) 第三条认定文物,由县级以上地方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认定文物发生争议的,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作出裁定。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的要求,认定特定的文化资源为文物。 | ||
基本流程 | 受理→核实→决定→存档办结 | ||
许可范围 | 对本县区域内的文物进行认定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证照名称 | 无 | ||
年检要求 | 无 | ||
申请条件 | 根据《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文物认定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称文物认定,是指文物行政部门将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资源确认为文物的行政行为。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一款所列各项,应当认定为文物。 乡土建筑、工业遗产、农业遗产、商业老字号、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特殊类型文物,按照本办法认定。 | ||
法定期限 | 4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25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 | 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文保单位所有权证明;4.委托书(非必要) | ||
表格下载 | 无 | ||
工作时间和地址 | 法定工作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地址:琼结县达娃卓玛路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琼结县监察局 0893-735210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文物的认定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