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19QJWHJXK-12-1 | 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职权名称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子项名称 | 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
行使主体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办公室 | 0893-7352112 | |
设定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做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 ||
基本流程 | 受理→勘察公示听证→办结 | ||
许可范围 | 对本县范围内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证照名称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
年检要求 | 无 | ||
申请条件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 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 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 | 1.场所合法使用证明;2.歌舞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3.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4.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5.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复印件,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 ||
表格下载 | 无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法定工作日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地址:琼结县达娃卓玛路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琼结县监察局 0893-735210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19QJWHJXK-12-2 | 职权类别 | 行政许可 |
职权名称 | 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子项名称 | 娱乐场所变更 | ||
行使主体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办公室 | 0893-7352112 | |
设定依据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做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 ||
基本流程 | 受理→勘察公示听证→办结 | ||
许可范围 | 对本县范围内娱乐场所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 | ||
收费标准 | 无 | ||
收费依据 | 无 | ||
证照名称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
年检要求 | 无 | ||
申请条件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与文化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不得开办娱乐场所,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开办娱乐场所或者在娱乐场所内从业: (一)曾犯有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赌博罪,洗钱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 (二)因犯罪曾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吸食、注射毒品曾被强制戒毒的; (四)因卖淫、嫖娼曾被处以行政拘留的。 第六条 外国投资者可以与中国投资者依法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不得设立外商独资经营的娱乐场所。 第七条 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 (三)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四)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 (五)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第八条 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设立含有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符合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关于总量和布局的要求。 | ||
法定期限 | 15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15个工作日 |
申请材料 | 1.改建、扩建营业场所或变更场地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房地产权属证书。租赁场地经营的,还应当提交租赁合同或者租赁意向书; (5)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配有标题,注明居民住宅区、道路及周围医院、学校、机关、化学品仓库等位置); (6)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标明包厢、包间面积及位置;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8)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员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拟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 (5)拟变更人员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 (1)娱乐场所变更申请登记表; (2)《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上述变更项目可以一次多项申请变更,相同资料按要求提交一份。 4.延续 (1)延续换证申请书; (2)《娱乐经营许可证》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近2年的营业情况报告。 5.注销 依申请注销: (1)注销申请书; (2)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有以下情况的,将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1)到期未申请办理有效期延续换证的; (2)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 6.补证 (1)补证申请书; (2)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或原《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未毁损部分。 | ||
表格下载 | 无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法定工作日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地址:琼结县达娃卓玛路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琼结县监察局 0893-735210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