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
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19QJWHJJL-3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作出突出贡献的营业性演出社会义务监督员的表彰 | ||
子项名称 | 无 | ||
行使主体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 | 0893-7352112 | |
设定依据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义务监督员应当给予表彰;公众举报经调查核实的,应当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 ||
受理范围 | 监督员、举报人 | ||
受理条件 | 作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义务监督员和举报人 | ||
提供材料 | 行政奖励审批表 | ||
基本流程 | 受理→审核→发放行政奖励文书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法定工作日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地址:琼结县达娃卓玛路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琼结县监察局 0893-735210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