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 19QJWHJJL-4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职权名称 |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
子项名称 | 无 | ||
行使主体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 | ||
承办机构及电话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 | 0893-7352112 | |
设定依据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八条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 ||
受理范围 | 监督员、举报人 | ||
受理条件 | 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 ||
提供材料 | 行政奖励审批表 | ||
基本流程 | 受理→审核→发放行政奖励文书 | ||
工作时间 和地址 | 法定工作日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地址:琼结县达娃卓玛路 | ||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琼结县监察局 0893-7352100 | ||
注意事项 | 无 | ||
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