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琼结县文物局行政奖励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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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编码 |
19QJWHJJL-4 |
职权类别 |
行政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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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名称 |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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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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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主体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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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及电话 |
山南市琼结县文化局 |
0893-73521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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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
《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八条 对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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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监督员、举报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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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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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 |
行政奖励审批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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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流程 |
受理→审核→发放行政奖励文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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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和地址 |
法定工作日 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 地址:琼结县达娃卓玛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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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
琼结县监察局 0893-7352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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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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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