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指导思想
(二)统筹目标
(三)基本原则
(一)总体绩效目标
(二)脱贫村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三)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衔接
加强权责匹配
(一)资金整合方式
(二)资金整合来源
1.琼结县乡村振兴示范村(强吉村)建设项目
(三)项目实施方式
(一)机构保障
(二)经费保障
(三)制度保障
(四)信息公开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六)资产移交
(一)绩效考评依据
(二)绩效考评内容
(三)绩效考评办法
琼结县2021乡村振兴第二批衔接项目
资金使用方案
为提高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20〕第11号会议纪要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21年乡村振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
2.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2O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批复》(藏脱指〔2021〕19号)。
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
(一)指导思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动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统筹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20个脱贫村(社区)倾斜。
2.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坚决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放在重中之重位置,保障脱贫攻坚巩固支出,兼顾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3.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脱贫村,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脱贫村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平。
4.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一)总体绩效目标
根据区、市两级拓展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全面落实各项巩固措施,让脱贫群众在享有更高质量的吃、穿、住、行、学、医、养保障基础上,享有更加和谐的安居乐业环境,享有更加均衡的基础设施条件和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享有更高的幸福指数。
(二)脱贫村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居住条件显著改善
全县水、电、路、讯、网,教、科、文、卫、保等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公共服务设施日趋完善,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改善。
(三)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全面提高
在不断改善脱贫村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脱贫群众发展壮大产业的同时,通过精准转移就业助脱贫、医疗救助促脱贫、强化社保兜底、着力推进教育脱贫等措施使脱贫人口的教育、医疗、养老等软硬件环境得到提升,全面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四)脱贫需求
通过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脱贫区域内生动力,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全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全部稳定脱贫,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脱贫群众不返贫。
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和脱贫攻坚指挥部,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下设易地搬迁组、产业脱贫组等7个专项组,4乡(镇)相应成立了脱贫攻坚指挥办公室,形成了分团作战、合力攻坚的格局。按照“脱贫是基础,产业是手段,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工作标准,建立了脱贫工作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县级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实扶贫专干,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加强规划衔接。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市投资重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财政局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自治区、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涉农资金整合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围绕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整合。主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项目资金。
加强权责匹配。资金整合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局、住建、林业等涉农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管理主体,负责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主体责任。财政、审计充分发挥职能,加强资金监管,并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扶贫、财政等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本着“科学规划,精准扶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的原则。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坚持“巩固脱贫与整村推进”、“脱贫攻坚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两个“双轮驱动”。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是生产发展类、贫困地区小型基础设施类、生态保护和建设类、基础设施类、人居环境整治类等内容。
按照“六个精准”要求,以“五个一批”为抓手,通过实施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脱贫项目实现目标。
(一)资金整合方式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2O21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的批复》(藏脱指〔2021〕19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文件精神, 琼结县2021乡村振兴第二批衔接项目资金投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其中重点投向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本次第二批衔接项目资金总计3338.53万元。
(二)资金整合来源
中央乡村振兴示范引领试点村资金1000万元,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资金1000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需求(项目项目库储备)资金10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17.88万元,中央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20.65万元,共计3338.53万元,具体资金分配计划项目如下。
(1)实施地点:拉玉乡强吉村。
(2)建设任务:人畜分离(人畜人离点156座,二层)给排水(蓄水池2座,水井2座、地下)、污水处理工程(化粪池3座、地下),民宿改造,村组道路提升,新建配套洗衣房,村容村貌提升,环卫设施等。该项目预计受益强吉村180户729人,其中受益建档立卡脱贫户22户66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3317.88万元。
(4)实施计划:2021年
(5)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6)责 任 人:旦增达娃
2.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资金
(1)实施地点:三乡一镇。
(2)建设任务:生态岗位补助资金。带动全县三乡一镇1404人,通过生态补偿岗位政策,实现增收致富。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20.65万元。
(4)实施计划:2021年
(5)责任部门:县林草局
(6)责 任 人:冯树
(三)项目实施方式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项目建设中全面推行“一事一议”、“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各项项目,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村组、农民为主体,引导和鼓励农民出资投劳,调动农民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项目建设机制,提升项目建设能力。
(一)机构保障
成立琼结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县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实施。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为各涉农部门。办公室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经费保障
县政府每年在县财政预算中增加对涉农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和资金整合的专项投入,保障项目整合相关工作经费。对已确定项目要争取项目资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安排必要的项目前期费用。
(三)制度保障
一是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主要研究确定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确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及申报和其他需要研究解决的重大事项。
二是整合工作协调会议。由县整合办牵头召集,相关项目单位及财政局相关股室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整合工作协调会议。
(四)信息公开
县涉农主管部门根据拟整合的项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络平台、各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栏、各村(社区)村务公开栏公布年度项目建设内容、地点、财政扶持政策及资金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委、纪委监委、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合涉农专项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批先建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六)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整合办备案。
统筹整合资金工作实行统一绩效管理。
(一)绩效考评依据。绩效考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办〔2018〕6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脱贫攻坚任务、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等进行考评。
(二)绩效考评内容。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建设期间务工、竣工后稳定就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三)绩效考评办法。统筹整合资金绩效考评实行分级实施的办法。县里对各乡(镇)进行绩效考评,对县直部门进行重点抽查考评,并形成绩效考评报告报市脱贫攻坚指挥部。
附件1:琼结县2021乡村振兴第二批衔接项目资金投资计划明细表;
附件2:西藏自治区山南市琼结县(区)2021年乡村振兴第二批衔接项目资金来源及支出表;
附件3:2021年乡村振兴第二批衔接项目资金工作示范县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