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指导思想
(二)统筹目标
(三)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衔接
加强权责匹配
(一)资金整合方式
(二)资金整合来源
1.生产发展类(含基础设施配套)
1.1琼结县平若水磨糌粑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1.2琼结县日玛岗、雪康、特日高山畜牧产业建设项目
1.3西藏宏农藏鸡养殖二期入股项目
2.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
2.1琼结县琼结镇雪康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项目
3.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3.1下水乡唐布齐桥
3.2琼结县拉玉乡德庆村德香布沟自然灾害项目
3.3琼结县拉玉乡堆巴村西侧泥石流自然灾害项目
3.4琼结县加麻乡特日村三组4号泥石流自然灾害项目
3.5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购买农机具项目
4.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
4.1琼结县拉玉乡堆巴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建设项目
5.扶贫贷款贴息类
5.1琼结县贷款贴息
(三)项目实施方式
(一)加强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三)落实公示公告
(四)严肃工作纪律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六)资产移交
七、绩效考评14
(一)绩效考评依据
(二)绩效考核内容
琼结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
为提高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20〕第11号会议纪要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22年乡村振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
2.《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1〕8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2〕45号)。
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
(一)指导思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动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统筹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跨部门、跨层级统筹,相关涉农部门通力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
2.集中财力,全面统筹。凡属整合范围内的资金,一律不分资金渠道和既定用途进行整合,统筹安排,打捆使用,做到按需整合。
3.规划引领,合理安排。统筹整合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乡村振兴规划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为核心,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合理安排使用。
二、实现目标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任务,乡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和10个专项组,4乡(镇)相应成立了乡村振兴办公室,形成了分团作战、合力攻坚的格局。按照“脱贫是基础,产业是手段,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工作标准,建立了脱贫工作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县级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实乡村振兴专干,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加强规划衔接。依据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市投资重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财政局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自治区、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涉农资金整合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围绕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整合。主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项目资金。
加强权责匹配。资金整合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局、住建、林业等涉农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管理主体,负责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主体责任。财政、审计充分发挥职能,加强资金监管,并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扶贫、财政等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坚持“巩固脱贫与整村推进”相结合,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是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扶贫贷款贴息类等内容。
按照乡村振兴五大战略定位,通过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巩固提升、公益性基础设施、生产发展等方面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资金整合方式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山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1〕821号)、(山财农指〔2022〕45号)文件精神, 琼结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向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方面,本次整合资金总计11676.59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示补助资金8491.9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800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491.9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76.98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270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73.9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中分配107.71万元,共整合资金11676.59万元。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将现有资金具体分配计划项目如下
2022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共14个,总投资16199.48万元,目前按照中央、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分配:
1.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3个,分配资金3850万元,占总投资33%(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850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45.34%。)
1.1琼结县平若水磨糌粑加工车间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加麻乡扎西村。
(2)建设任务:新建加工车间827.12㎡,及采购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该项目实施后预计收购周边群众粮食,能有效提高周边群众的粮食销售途径,形成较大规模后能推动加麻乡六个行政村粮食销售途径,同时增加就业岗位和增加村集体收入。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计划从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投入400万元。
(4)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前期已办理,进入招标阶段。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1.2琼结县日玛岗、雪康、特日高山畜牧产业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日玛岗村、雪康村、特日村。
(2)建设任务:现有日玛岗、雪康、特日使用草场面积为40.78万亩,养殖规模为1445头/只。按照草畜平衡标准,项目建成后载畜量6200余头/只,计划增加规模为2500头/只,特日村:采购牦牛340头,投资330万元(价格5000元至10000元),新建晾晒风干牛肉及配套附属300平方米;雪康村:新建冷藏库36㎡,新增购置牦牛330头;日玛岗村:购置牦牛430头,采购相关的挤奶打酥油设备,新建饲草间300㎡。预计年收益由70余万元增加到180万元,直接受益脱贫户183户742人。日玛岗村年村集体收入35万元,稳定就业8人,月工资3600元,拿出15万元设置公益岗位。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950万元,计划从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投入950万元。
(4)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用地及环评手续已办理。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7)责 任 人:次仁普拉
1.3西藏宏农藏鸡养殖二期入股项目
(1)实施地点:乃东区颇章乡雪村(飞地经济)。
(2)建设任务:蛋鸡舍、饲料加工车间及其设备、鸡蛋分级包装车间及其设备等配套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年出栏100万羽,年产蛋3亿枚。能够带动我县白日、措杰、堆巴、昌嘎、特日等五个村集体经济薄弱村分红10万元。该项目为入股项目。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计划从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投入250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为入股项目无需办理前期手续。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2.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1个,分配资金2640万元,占总投资22.81%(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26.9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16.8%;自治区财政资金1213.1万元,占自治区财政资金39.42%)
2.1琼结县琼结镇雪康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项目
(1)实施地点:琼结镇雪康村。
(2)建设任务:新建人蓄分离,一组28户、二组24户、三组30户、四组46户,每户牛棚建筑面积为24.68平方米,每户占地面积为34.9平方米;新建化粪池4座,铺设污水管网,并破坏道路路面进行恢复,铺设污水管网砌筑污水检查井;1组和2组饮水入户、每组各新建蓄水池50m³及水源点做保护;沿村道路设置太阳能路灯、垃圾分类箱、村容村貌提升,部分村庄道路进行恢复、道路沿线修补、村内部分区域种草种树,村内原有堆粪池进行集中并做维修改造、自然灾害治理,村内已破损的安全围护设施进行修复改造、存在安全隐患位置设置安全维护设施;1、2、3、4组新建打麦场。项目建成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村容村貌,辐射带动223户797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2640万元,计划投入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335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91.9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888.12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24.98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前期已办理,进入招标阶段。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3.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5个,分配资金1926.59万元,占总投资16.49%(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15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13.13%;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03.88万元,占自治区财政资金22.87%,县本级财政资金107.71万元,占县级配套资金31.4%)
3.1下水乡唐布齐桥
(1)实施地点:下水乡唐布齐村。
(2)建设任务:新建桥32m,宽度5.5m。项目建成后直接受益下水乡唐步齐村248户898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339万元,计划从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90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49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正在办理科研初设概批阶段。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交通局
(7)责 任 人:杨少华
3.2琼结县拉玉乡德庆村德香布沟自然灾害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德庆村。
(2)建设任务:1.排洪沟600m;2.排导槽(单边)110m;3.拦砂坝3座;4.沉砂池2个;5.涵洞3个。项目建成后直接受益拉玉乡德庆村165户666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219.34万元,计划从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5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69.24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前期已办理,进入招标阶段。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7)责 任 人:赵丽芳
3.3琼结县拉玉乡堆巴村西侧泥石流自然灾害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堆巴村。
(2)建设任务:1.单边防护堤255m;2.停淤堤180m;3.排导槽(双边)570m;4.2#单边防护堤190m;5.沟道清淤4500m3;6.拦沙坝4座;7.桥涵2座。项目建成后直接受益拉玉乡堆巴村207户855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966.39万元,计划从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75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291.39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前期已办理,进入招标阶段。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7)责 任 人:赵丽芳
3.4琼结县加麻乡特日村三组4号泥石流自然灾害项目
(1)实施地点:加麻乡特日村三组。
(2)建设任务:2座拦砂坝,排洪沟400m;1座拦砂坝,排导槽300m。项目建成后直接受益拉玉乡堆巴村207户855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394.15万元,计划从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294.15万元、县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无需办理用地手续,环评已完成,正在办理项目概批手续。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7)责 任 人:赵丽芳
3.5易地扶贫搬迁点配套购买农机具项目
(1)实施地点:下水乡措杰村赞巴组
(2)建设任务:新建机井1座,购置1辆播种机。能够带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1户96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7.705万元,计划从本级财政资配套金中投入7.705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前置手续无需办理,通过政府采购。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4.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1个,分配资金3100万元,占总投资26.79%(其中: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00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24.73%;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00万元,占自治区财政资金32.50%)
4.1琼结县拉玉乡堆巴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堆巴村。
(2)建设任务:新建人蓄分离一组50户、二组60户、三组52户,每户牛棚建筑面积为24.68平方米,每户占地面积为34.9平方米;新建化粪池5座;沿村内道路边缘铺设污水管网,并破坏道路路面进行恢复、沿村内铺设污水管网砌筑污水检查井;1组和2组饮水入户、每组各新建蓄水池50m³及水源点做保护;道路照明设置太阳能路灯、设置垃圾分类箱、村庄道路进行恢复、道路沿线进行修补村内部分种草种树、自然灾害治理等;村内原有堆粪池进行集中并做维修改造;村内已破损的安全围护设施进行修复改造、存在安全隐患位置设置安全维护设施;1、2、3、4组新建打麦场。。项目建成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村容村貌,直接受益带动全村207户855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3100万元,计划从投入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00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100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前期已办理,进入招标阶段。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5.扶贫贷款贴息类1个,分配资金160万元,占总投资1.38%(其中: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0万元,占自治区财政资金5.20%)
5.1琼结县贷款贴息
(1)实施地点:三乡一镇。
(2)建设任务:产业项目贷款及小额信贷贴息。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160万元,计划从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16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无需办理前期手续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三)项目实施方式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项目建设中全面推行“一事一议”、“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各项项目,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村组、农民为主体,引导和鼓励农民出资投劳,调动农民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项目建设机制,提升项目建设能力。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琼结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叶建勇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人社局、县林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衔接办),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乡村振兴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夯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现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明确如下:
1.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全县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规划,根据乡村振兴项目规划与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建立并不断完善项目库;会同财政局编制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做好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文件和资金下达使用情况公开公示;会同县直各主管部门抓好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建设进度、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政策落实;配合做好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2.县发改委,负责指导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的完善和调整,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编制年度乡村振兴规划。
3.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测算衔接补助资金规模,下达资金指标,登记资金台账,协助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会同各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资金使用,及时报账。
4.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程验收、项目结算、工程款项支付以及项目公示等全过程实行监督。
5.县直相关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进行常态化巡查,落实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对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对各自领域的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属项目责任单位的,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制定行业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
(三)落实公示公开。《琼结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乡镇、村在接到上级下达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各项目责任(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年底县、乡镇、村三级要在年底分别对本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及带贫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乡镇、村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项目实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必须公开单位名称、监督电话或电子邮箱。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服从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全力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委、纪委监委、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批先建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六)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实行统一绩效管理。
(一)绩效考评依据。绩效考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办〔2018〕6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等进行考评。
(二)绩效考评内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绩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带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建设期间务工、竣工后稳定就业;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山南市琼结县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补充方案
目录
(一)指导思想
(二)统筹目标
(三)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衔接
加强权责匹配
(一)资金整合方式
(二)资金整合来源
1.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
1.1琼结县琼结镇雪巴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2琼结县下水乡措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2.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2.1琼结县拉玉乡堆巴村西侧泥石流自然灾害项目
3.生态保护和建设类
3.1琼结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生态岗位
(三)项目实施方式
(一)加强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三)落实公示公告
(四)严肃工作纪律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六)资产移交
七、绩效考评- 8 -
(一)绩效考评依据
(二)绩效考核内容
山南市琼结县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补充方案
为提高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20〕第11号会议纪要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22年乡村振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
2.《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1〕82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2〕45号)。
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
4.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财农〔2022〕53号)
5.《关于下达自治区财政2022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奖励(生态保护岗位补助)转移支付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农指〔2022〕429号)
(一)指导思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动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统筹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跨部门、跨层级统筹,相关涉农部门通力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
2.集中财力,全面统筹。凡属整合范围内的资金,一律不分资金渠道和既定用途进行整合,统筹安排,打捆使用,做到按需整合。
3.规划引领,合理安排。统筹整合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乡村振兴规划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为核心,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合理安排使用。
二、实现目标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任务,乡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和10个专项组,4乡(镇)相应成立了乡村振兴办公室,形成了分团作战、合力攻坚的格局。按照“脱贫是基础,产业是手段,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工作标准,建立了脱贫工作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县级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实乡村振兴专干,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加强规划衔接。依据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市投资重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财政局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自治区、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涉农资金整合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围绕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整合。主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项目资金。
加强权责匹配。资金整合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局、住建、林业等涉农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管理主体,负责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主体责任。财政、审计充分发挥职能,加强资金监管,并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扶贫、财政等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坚持“巩固脱贫与整村推进”相结合,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等内容。
按照乡村振兴五大战略定位,通过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巩固提升、公益性基础设施、生产发展类等方面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资金整合方式
根据山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2〕195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配套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2〕304号)、琼结县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琼结县2022年公共财政部门预算》的批复(琼政批〔2022〕6号)文件精神, 琼结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向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美丽宜居整村推进类、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方面,本次整合资金总计4169.19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
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8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示补助资金8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中分配234.49万元,其他口子资金349.7万元(其中农牧口子资金:150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99万元,0.7万元从县乡村振兴局专项经费中解决)。共整合资金4169.19万元。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将现有资金具体分配计划项目如下
2022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共4个,目前按照第二批中央、市级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进行分配:
1.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2个,分配资金3939.64万元,占总投资99.2%(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785万元,占中央财政资金100%;市级财政资金800万元,占市级财政资金100%,县级配套资金203.94万元,占县级配套资金86.97%,占其他资金的100%)
1.1琼结镇雪巴社区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实施地点:琼结镇雪巴社区。
(2)建设任务:综合提升雪巴社区污水处理、村貌提升、垃圾分类等;增加村容村貌提档、硬化等设施。项目建成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村容村貌,辐射带动350户1350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2237.92万元,计划从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1585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549.2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中解决103万元,0.7万元从县乡村振兴局专项经费中解决。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目前正在施工图审查中,待招标阶段。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1.2下水乡措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实施地点:下水乡措杰村。
(2)建设任务:综合提升措杰村人居环境人畜分离改造、污水处理、垃圾分类、厕所改造等;增加村容村貌提档、村内道路建设及健身器材等设施。项目建成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村容村貌,辐射带动234户825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1701.72万元,计划从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1200万元,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250.78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中解决100.94万元,县农业农村局口子资金中解决15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目前正在准备招标。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2.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1个,分配资金30.55万元,占总投资0.76%(其中:县本级财政资金234.49万元,占县级配套资金13%)
2.1琼结县拉玉乡堆巴村西侧泥石流自然灾害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堆巴村。
(2)建设任务:1.单边防护堤255m;2.停淤堤180m;3.排导槽(双边)570m;4.2#单边防护堤190m;5.沟道清淤4500m3;6.拦沙坝4座;7.桥涵2座。项目建成后直接受益拉玉乡堆巴村207户855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996.94万元,从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675万元、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291.39万元,从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县级配套资金中解决30.55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目前已开工建设中。
(5)实施计划:2022年
(6)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7)责 任 人:岳 易
3.生态保护和建设类1个,分配资金199万元,占总投资100%(其中: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99万元,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199万元)
3.1琼结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生态岗位
(1)实施地点:琼结县三乡一镇。
(2)建设任务:草原生态保护、水生态保护(含村级水管员)、村庄保洁、厕所保洁生态岗位资金。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199万元,计划从我县第二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199万元。
(4)实施计划:2022年
(5)责任部门:山南市生态环境局琼结县分局
(6)责 任 人:旦增曲扎
(三)项目实施方式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项目建设中全面推行“一事一议”、“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各项项目,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村组、农民为主体,引导和鼓励农民出资投劳,调动农民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项目建设机制,提升项目建设能力。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琼结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叶建勇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人社局、县林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衔接办),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乡村振兴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夯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现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明确如下:
1.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全县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规划,根据乡村振兴项目规划与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建立并不断完善项目库;会同财政局编制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做好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文件和资金下达使用情况公开公示;会同县直各主管部门抓好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建设进度、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政策落实;配合做好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2.县发改委,负责指导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的完善和调整,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编制年度乡村振兴规划。
3.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测算衔接补助资金规模,下达资金指标,登记资金台账,协助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会同各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资金使用,及时报账。
4.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程验收、项目结算、工程款项支付以及项目公示等全过程实行监督。
5.县直相关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进行常态化巡查,落实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对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对各自领域的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属项目责任单位的,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制定行业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
(三)落实公示公开。《琼结县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乡镇、村在接到上级下达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各项目责任(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年底县、乡镇、村三级要在年底分别对本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及带贫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乡镇、村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项目实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必须公开单位名称、监督电话或电子邮箱。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服从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全力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委、纪委监委、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批先建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六)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实行统一绩效管理。
(一)绩效考评依据。绩效考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办〔2018〕6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等进行考评。
(二)绩效考评内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绩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带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建设期间务工、竣工后稳定就业;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附件1:山南市琼结县2022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补充项目计划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