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指导思想
(二)统筹目标
(三)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衔接
加强权责匹配
(一)资金整合方式
(二)资金整合来源
1.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
1.1琼结县“菜篮子”基地产业提升项目
1.2琼结县加麻乡酸奶加工产业扶持项目
1.3琼结县堆巴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扶持项目
1.4琼结县拉玉乡强钦旅游产业服务建设项目
1.5琼结县蜜蜂养殖产业项目
2.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
2.1琼结县琼结镇白日社区防洪堤工程项目
2.2琼结县拉玉乡强吉三组防洪堤工程项目
2.3琼结县拉玉乡德庆村防洪堤工程项目
2.4琼结县加麻乡白松村美朵杜曲水渠项目
3.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
3.1琼结县下水乡久河村乡村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
3.2琼结县加麻乡扎西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建设项目
3.3琼结县拉玉乡日玛岗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建设项目
3.4琼结县拉玉乡德庆村乡村振兴巩固提升项目
4.扶贫贷款贴息类
4.1琼结县贷款贴息
5.其他类
5.1琼结县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试点项目
(三)项目实施方式
(一)加强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三)落实公示公告
(四)严肃工作纪律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六)资产移交
七、绩效考评- 17 -
(一)绩效考评依据
(二)绩效考核内容
山南市琼结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
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
为提高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20〕第11号会议纪要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琼结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
2.《山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2〕618号)
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
4.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财农〔2022〕53号)
5.《关于调减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配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农指〔2023〕21号)
二、指导思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动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跨部门、跨层级统筹,相关涉农部门通力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
2.集中财力,全面统筹。凡属整合范围内的资金,一律不分资金渠道和既定用途进行整合,统筹安排,打捆使用,做到按需整合。
3.规划引领,合理安排。统筹整合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乡村振兴规划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为核心,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合理安排使用。
四、实现目标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任务,乡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和10个专项组,4乡(镇)相应成立了乡村振兴办公室,形成了分团作战、合力攻坚的格局。按照“脱贫是基础,产业是手段,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工作标准,建立了脱贫工作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县级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实乡村振兴专干,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加强规划衔接。依据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市投资重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财政局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自治区、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涉农资金整合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围绕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整合。主要包括发展生产、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小额信贷及其他等方面的项目资金。
加强权责匹配。资金整合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局、住建、林业等涉农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管理主体,负责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主体责任。财政、审计充分发挥职能,加强资金监管,并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坚持“巩固脱贫与整村推进”相结合,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等内容。
按照乡村振兴五大战略定位,通过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巩固提升、公益性基础设施、生产发展类等方面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资金整合方式
根据山南市财政局《山南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2〕618号)、《关于调减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配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农指〔2023〕21号)文件精神, 琼结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向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扶贫小额贷款贴息等方面。
(二)整合资金来源
琼结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项目共15个,计划总投资18502.93万元,本次到位资金16817.25万元,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3006.86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1194.6万元,以工代赈任务资金108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730.2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2530.39万元(其中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45万元,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85.39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1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共16817.25万元。
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进度及县、市级初步审查通过,将现有资金具体分配计划项目如下:
1.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5个,本次分配资金5743.32万元,占总投资34.15%(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3770.03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8.98%;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314.29万元,占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51.94%;市级财政衔接资金550万元,占市级财政衔接资金46.66%;县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占县级财政资金28.57%)
1.1琼结县“菜篮子”基地产业提升项目
(1)实施地点:下水乡唐布齐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建设260亩智能化连栋温室,配套建设附属设施(两层内保温系统,吊蔓钢缆14号mm,主钢缆8号mm,电热风机供暖;节水灌溉系统,雾化植保系统,内部道路);2.预期效益分析:建设葡萄长廊8640㎡,(观光休闲采摘及附属设施)该项目建成后,一是能够保障山南市及周边等城市蔬菜供应,带动当地农牧民就业增收,加大就业力度;二是学习蔬菜种植技能,培育一批当地菜农,打造山南市蔬菜供应基地和采摘观光农业基地,预计可每亩地增加产值5-6万元。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6500万元,本次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2990.03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928.9万元,从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中385.39万元,从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410万元,从县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本次共安排资金4814.32万元,缺口资金1685.68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专家评审复核阶段。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7)责 任 人:次仁普拉
1.2琼结县加麻乡酸奶加工产业扶持项目
(1)实施地点:加麻乡金珠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加麻乡巴扎益酸奶加工合作社购置灌装机、高温杀菌锅、贴标机、搅拌牛奶桶等设备。2.预期效益分析:在收购114户牛奶的前提下再次带动增加50余户的牛奶收购。在现解决11人就业问题的基础上再增加3人解决就业。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60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6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采购项目已开标,准备3月底完成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加麻乡人民政府
(7)责 任 人:白玛罗布
1.3琼结县堆巴村农业社会化服务产业扶持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堆巴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拉玉乡堆巴村农机合作社购置玉米联合收割机1台和大型拖拉机1台、深松机1台。2.预期效益分析:购置机械后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10万元。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120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110万元,从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1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采购项目招标中。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拉玉乡人民政府
(7)责 任 人:司勇宏
1.4琼结县拉玉乡强钦旅游产业服务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强吉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拉玉乡强钦林卡建设帐篷酒店及相关设备,采购西藏民族特色传统贵族服装及配饰。2.预期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完善强吉村的旅游服务体系,帐篷酒店建成将拓宽强吉旅游模式,成为强吉村乡村旅游的亮点,预计增加6.3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打造强吉村旅游品牌,为琼结县乡村旅游探索新的开发点。旅游服装的采购将可以增加强吉村的文化体验模式,开展强钦庄园服装租出,激发旅游景点活力,帮助2名群众灵活就业,预计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2万元。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400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380万元,从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2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走EPC程序中。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拉玉乡人民政府
(7)责 任 人:司勇宏
1.5琼结县蜜蜂养殖产业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加麻乡、下水乡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购置1000箱蜜蜂及管理服务费。2.预期效益分析:1000个蜂箱投放到拉玉乡、加麻乡、下水乡,群众保底收益43.2万元,每箱蜜蜂产30公斤蜂蜜计算,一千箱蜜蜂年产值达90万元,受益群众400户。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340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230万元,从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11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完成采购招标。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拉玉乡、加麻乡、下水乡人民政府
(7)责 任 人:司勇宏、白玛罗布、多吉泽丁
2.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4个,分配资金1082万元,占总投资5.84%(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082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31%)
2.1琼结县琼结镇白日社区防洪堤工程项目
(1)实施地点:琼结镇白日社区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新建钢筋骨架铅丝笼2200米。2.预期效益分析:预计该项目建设期间带动本县群众参与务工900人,辐射受益白日社区广大群众生命安全。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330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以工代赈资金安排33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招标中。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县水利局
(7)责 任 人:次仁朗杰
2.2琼结县拉玉乡强吉三组防洪堤工程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强吉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新建钢筋骨架铅丝笼1700米。2.预期效益分析:预计该项目建设期间带动本县群众参与务工800人,辐射受益强吉村广大群众生命安全。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255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以工代赈资金安排255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招标中。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县水利局
(7)责 任 人:次仁朗杰
2.3琼结县拉玉乡德庆村防洪堤工程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德庆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新建钢筋骨架铅丝笼2600米。2.预期效益分析:预计该项目建设期间带动本县群众参与务工1200人,辐射受益德庆村广大群众生命安全。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390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以工代赈资金安排39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招标中。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县水利局
(7)责 任 人:次仁朗杰
2.4琼结县加麻乡白松村美朵杜曲水渠项目
(1)实施地点:加麻乡白松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40*40cm水泥水渠2500米及渠系设施。2.预期效益分析:预计该项目建设期间带动本县群众参与务工120人,辐射受益白松村广大群众。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107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以工代赈资金安排107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完成邀请招标。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加麻乡人民政府
(7)责 任 人:白玛罗布
3.宜居宜业和美村庄类项目4个,分配资金9235.01元,占总投资49.91%(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468.91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7.42%;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1216.1万元,占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56.69%;市级财政衔接资金550万元,占市级财政衔接资金46.61%)
3.1琼结县下水乡久河村乡村振兴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下水乡久河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新建牛圈41户,民宿改造1174.84㎡,新建公厕53.15㎡,新建水泵房93.15㎡,村内道路硬化、排水管网、村容整治、室外附属工程、牛圈活动场地等工程。2.预期效益分析: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村容村貌,辐射带动221户973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2580.62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1448.37万元、从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中安排730.26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251.99万元,从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15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招标公示中。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3.2琼结县加麻乡扎西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加麻乡扎西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新建牛圈86户,村内道路硬化、排水管网、污水处理及村内照明150盏及附属工程。2.预期效益分析: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村容村貌,辐射带动244户1035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2279.08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1900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179.08万元,从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20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招标公示中。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3.3结县拉玉乡日玛岗村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日玛岗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新建牛圈104户,入户线路改造183户,垃圾收集点19个,新建推粪池4个,人畜安全饮水、村内道路、污水处理及附属工程。2.预期效益分析: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村容村貌,直接受益带动全村174户784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2774.88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2300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374.88万元,从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10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招标公示中。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3.4琼结县拉玉乡德庆村乡村振巩固提升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德庆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新建牛圈165户,人畜安全饮水、村内道路、村内照明等附属工程。2.预期效益分析: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村容村貌,辐射带动190户780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1600.43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1090.28万元,从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安排410.15万元,从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10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招标公示中。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4.扶贫贷款贴息类项目1个,分配资金85.92万元,占总投资0.46%(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5.92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资金0.66%)
4.1琼结县贷款贴息
(1)实施地点:三乡一镇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产业项目贷款及小额信贷贴息。2.预期效益分析:项目受益脱贫352户。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85.92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85.92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该项目已完工,已兑现。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7)责 任 人:次仁普拉
5.其他类项目1个,分配资金680万元,占总投资3.6%(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600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资金4.6%;市级财政衔接资金80万元,占市级财政衔接资金6.7%)
5.1琼结县树立农牧民新风貌行动试点项目
(1)实施地点:三乡一镇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①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评选美丽庭院家庭和庭院管家,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40万元)②通过建设平台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深入开展“比学赶帮超”等活动,激励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乡村建设等工作改掉农牧区陈规陋习,推动乡风文明,促进新风尚(90万元);③实施组织振兴示范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队伍能力提升工程(200万元);④通过科技振兴,进一步提升乡村科技治理能力和水平(140万元);⑤建设农村微型科普宣传,进一步形成群众讲科学、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助力乡村振兴工作(60万元);⑥实施人居环境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不断改善乡村综合环境(150万元)。2.预期效益分析:通过树立新风貌行动项目,逐步从试点到示范打造,普及科学知识,丰富村民文化载体,提高全民科学素养。抓住重点要点,瞄准群众所需,精选疫情防控、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灾减灾、乡风文明等科普图文知识,打造科普文化,将科普工作面向基层、延伸触角,服务群众、惠及民生;全面掌握乡村基础信息,预警研判矛盾纠纷、安全隐患,流动人口的管理等;引导农牧民破除陈规陋习,不正之风,树立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新风貌。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680万元,计划从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600万元,从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安排8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以奖代补资金。
(5)实施计划:2023年
(6)责任部门:县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三)项目实施方式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项目建设中全面推行“一事一议”、“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各项项目,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村组、农民为主体,引导和鼓励农民出资投劳,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项目建设机制,提升项目建设能力。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一是为加快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支出进度,根据我县实际,整合资金在未通过县农工办或县政府正式批复之前,县财政在收到市财政资金及指标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到位情况告知乡村振兴局;生态岗位补贴资金将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承担生态保护岗位人员;二是在收到县政府正式批复后,县财政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建设投资情况如财政一体化平台,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并及时将资金拨付进度报市局相关单位;三是对资金闲置、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项目单位,县财政将适时会同农工办收回整合资金,并将资金调整到其他项目使用。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琼结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叶建勇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人社局、县林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衔接办),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乡村振兴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夯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现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明确如下:
1.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全县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规划,根据乡村振兴项目规划与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建立并不断完善项目库;会同财政局编制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做好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文件和资金下达使用情况公开公示;会同县直各主管部门抓好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建设进度、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政策落实;配合做好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2.县发改委,负责指导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的完善和调整,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编制年度乡村振兴规划。
3.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测算衔接补助资金规模,下达资金指标,登记资金台账,协助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会同各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资金使用,及时报账。
4.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程验收、项目结算、工程款项支付以及项目公示等全过程实行监督。
5.县直相关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进行常态化巡查,落实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对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对各自领域的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属项目责任单位的,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制定行业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
(三)落实公示公开。《琼结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乡镇、村在接到上级下达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各项目责任(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年底县、乡镇、村三级要在年底分别对本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及带贫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乡镇、村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项目实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必须公开单位名称、监督电话或电子邮箱。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服从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全力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委、纪委监委、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批先建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六)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实行统一绩效管理。
(一)绩效考评依据。绩效考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办〔2018〕6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等进行考评。
(二)绩效考评内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绩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带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建设期间务工、竣工后稳定就业;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