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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琼结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第二批衔接资金)补充实施方案

2023-11-10 15:28:46 来源:琼结县乡村振兴局

一、编制依据- 1 -

(一)指导思想

(二)统筹目标

(三)基本原则

二、实现目标- 2 -

三、工作措施- 3 -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规划衔接

加强权责匹配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4 -

五、整合资金情况- 4 -

(一)资金整合方式

(二)资金整合来源

1.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类)

1.1琼结县“菜篮子”基地产业提升项目

1.2琼结县强吉酒庄改造项目

1.3琼结县2023年小型农田(市里配套资金)项目

2.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

2.1琼结县琼结镇雪巴村综合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2.2琼结县加麻乡加麻村补短板建设项目

2.3琼结县人畜分离项目

2.4加麻乡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

3.其他类

3.1琼结县帮扶车间及跨区域就业补贴项目

)项目实施方式

六、机构保障- 9 -

(一)加强组织保障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三)落实公示公告

(四)严肃工作纪律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六)资产移交

七、绩效考评- 9 -

(一)绩效考评依据

(二)绩效考核内容

山南市琼结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

统筹整合(第二批衔接资金补充实施方案

为提高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20〕第11号会议纪要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第批衔接资金项目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琼结县2023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第二批衔接资金)补充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 )。

2.《山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3〕200号

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

4.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财农〔2022〕53号)

5.《关于调减下达2023年市本级财政配套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山财农指2023〕21号

二、指导思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动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跨部门、跨层级统筹,相关涉农部门通力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

2.集中财力,全面统筹。凡属整合范围内的资金,一律不分资金渠道和既定用途进行整合,统筹安排,打捆使用,做到按需整合。

3.规划引领,合理安排。统筹整合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乡村振兴规划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为核心,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合理安排使用。

四、实现目标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任务,乡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和10个专项组4乡(镇)相应成立了乡村振兴办公室,形成了分团作战、合力攻坚的格局。按照“脱贫是基础,产业是手段,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工作标准,建立了脱贫工作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县级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实乡村振兴专干,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加强规划衔接。依据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市投资重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财政局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自治区、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涉农资金整合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围绕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整合。主要包括发展生产、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小额信贷及其他等方面的项目资金。

加强权责匹配资金整合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局、住建、林业等涉农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管理主体,负责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主体责任。财政、审计充分发挥职能,加强资金监管,并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乡村振兴、财政等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坚持“巩固脱贫与整村推进”相结合,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是第一批项目缺口资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等内容。

、整合资金情况

按照乡村振兴五大战略定位,通过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巩固提升、公益性基础设施、生产发展等方面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资金整合方式

根据《山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3〕200号文件精神, 琼结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向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等方面。

(二)整合资金来源

琼结县2023年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第二批项目9个,计划总投资3079.54万元,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54.39万元(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973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1.39万元),自治区第二批奖励资金35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50万元,其他整合资金425.15万元,共3079.54万元

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进度,将现有资金具体分配计划项目如下

1.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项目3个,本次分配资金1885.68万元,占总投资61.23%(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45.68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资金75.24%;自治区资金100万元你,占自治区资金28.57%;县本级财政资金150万元,占县级财政资金60%;其他资金90万元,占其他资金21.68%)

1.1琼结县“菜篮子”基地产业提升项目

1)实施地点下水乡唐布齐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建设260亩智能化连栋温室,配套建设附属设施(两层内保温系统,吊蔓钢缆14号mm,主钢缆8号mm,电热风机供暖;节水灌溉系统,雾化植保系统,内部道路)建设葡萄长廊8640㎡,(观光休闲采摘及附属设施);2.预期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一是能够保障山南市及周边等城市蔬菜供应,带动当地农牧民就业增收,加大就业力度;二是学习蔬菜种植技能,培育一批当地菜农,打造山南市蔬菜供应基地和采摘观光农业基地,预计可每亩地增加产值5-6万元。

3)资金投入规模:投资6500万元,已从第一批衔接资金安排4814.32万元。计划从第二批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1454.29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安排81.39万元,从县本级财政资金150万元,本次共安排资金1685.68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项目已开工建设中。

5)实施计划:2023

6)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7)责 任 人:次仁普拉

1.2琼结县强吉酒庄改造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强吉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主要厂房改造资金150万元,体验馆设施设备采购50万元等。2.预期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增加村集体收入4-5万元。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200万元计划从第二批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10万元,自治区奖励资金安排100万元,其他资金安排9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目前正在编制方案中。

5)实施计划:2023

6)责任部门:拉玉乡人民政府

7)责 任 人:司勇宏

2.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项目1个,本次分配资金100万元,占总投资0.32%(其中:自治区资金100万元你,占自治区资金28.57%)

2.1琼结县2023年小型农田(市里配套资金)项目

(1)实施地点拉玉乡强吉村、琼结镇白日村、雪康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新建取水口1座(简易八字进水口)。改建水塘1座(总库容1350.0m3)。新建 道4条,长810.0m,其中钢筋混凝土渠道382.0m,钢槽长428.0m。配套渠系建筑物30座:单向分水口23座,农道桥3座,连接池4座。1、拉玉乡强吉村:新建0.4*0.4钢筋混凝土渠道3条,总长(382.0m)。配套渠系建筑物19座:其中单向分水口16座、农道桥3座。2、琼结镇白日村1组:新建0.3*0.3矩形钢槽渠道1条,总长(428.0m)。新建八字进水口1座。配套渠系建筑物11座:其中单向分水口7座、连接池4座。3、琼结镇雪康村社区3组:改建水塘1座。4、琼结镇雪康村二组:客 改良50亩,客土铺设(含取土、运输、铺设)1000.0mP。5、拉玉乡强吉村一组:客土改良198亩,客土铺设(含取土、运输、铺设)3960.0m3。2.预期效益分析:该项目项目实施后,有利改善了项目区农牧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极大的提高项目区农牧业生产生活能力,提高了项目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增加农牧民群众现金收入,拓宽了增收致富渠道,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3资金投入规模:计划总投资为100万元,本次计划从第二批自治区奖励资金中安排10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专家评审阶段

5)实施计划:2023

6)责任部门:农业农村局

7)责 任 人:次仁普拉

3.人居环境整治类项目4个,分配资金770.33万元,占总投资25.01%(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3.33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4.5%;自治区奖励资金150万元,占自治区资金42.86%;县本级财政资金100万元,占县级财政资金40%,其他资金17万元。占其他资金0.39%。

3.1琼结县琼结镇雪巴村综合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1)实施地点琼结镇雪巴社区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新建仿石栏杆343米,新建混泥土地面1446.6平方米,新建游步道423米,种草种树8855平方米,新建护坡1062平方米,新建硬化路面676平方米,种植灌木515平方米,新建排水渠110米,安装太阳能路灯、成品凳20盏。2.预期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辐射带动350户1350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205.74万元计划从第二批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155.74万元,从县级配套资金中安排5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进入招投标阶段

5)实施计划:2023

6)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3.2琼结县加麻乡加麻村补短板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加麻乡加麻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工程450米,新建挡土墙、矮墙180米,新建广场、台阶1053.3平方米,硬化路面672.6平方米,新建混泥土地面850平方米,文化提升660平方米,种草种花187.1平方米,新建厕所59.8平方米,建筑装饰、安装工程119.6平方米。2.预期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村容村貌,辐射带动190户780人。           

3资金投入规模:预计项目总投资108.32万元计划从第二批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58.32万元,从县级配套资金中安排5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进入招投标阶段

5)实施计划:2023

6)责任部门:加麻乡人民政府

7)责 任 人:白玛罗布

3.3琼结县人畜分离项目

1)实施地点三乡一镇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新建集中人畜分离360户、新建分散人畜分离57户共计471户,集中人畜分离每户奖补1.5万元、分散人畜分离每户奖补1万元。2.预期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村容村貌,辐射带动471户。      

3资金投入规模:计划总投资为416.27万元,本次计划第二批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289.27万元,从自治区第二批奖励资金中安排110万元,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7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目前正在跑办前期土地手续。

5)实施计划:2023

6)责任部门:加麻乡人民政府、拉玉乡人民政府

7)责 任 人:白玛罗布、司勇宏

3.4加麻乡人居环境整治补短板项目

1)实施地点昌嘎村、扎西村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扎西村入户道路硬化1200平方米,昌嘎村人畜分离道路硬化720平方米,加麻村乱堆乱放平整600平方米,采购水泥300吨,采购砂石材800吨等。2.预期效益分析:该项目建成后极大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3资金投入规模:计划总投资为40万元,本次计划第二批自治区十佳乡镇奖励资金中安排40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5)实施计划:2023

6)责任部门:加麻乡人民政府

7)责 任 人:白玛罗布

4.生态岗位补助类项目1个,分配资金26.95万元,占总投资0.96%(其中:1.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26.95万元;2.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269.5万元;3.公路管护岗位上级下达资金18.3万元;4.本级财政解决公路管护岗位缺口资金3.4万元。占其他资金74.83%)

4.1琼结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生态岗位

1)实施地点:琼结县三乡一镇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林业系统生态保护岗位、草原生态保护岗位、水生态保护岗位(含村级水官员)、公里管护岗位、村庄保洁岗位厕所保洁岗位(含旅游厕所)、地质灾害群防群策岗位。 2.预期效益分析:可解决909人生态岗位,人均每年增收3500元。

3资金投入规模:计划项目总投资318.15万元计划从我县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26.95万元;西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269.5万元;公路管护岗位上级下达资金18.3万元;本级财政解决公路管护岗位缺口资金3.4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兑现中

5)实施计划:2023

6)责任部门:山南市生态环境局琼结县分局

7)责 任 人:旦增曲扎

5.其他类项目1个,分配资金5.38万元,占总投资0.17%(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38万元,占中央财政衔接资金0.26%)

5.1琼结县帮扶车间及跨区域就业补贴项目

1)实施地点三乡一镇

2)建设任务:1.建设内容:帮扶车间吸纳5名以上脱贫人口或监测对象并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共17人,由帮扶车间按每人每年3000元标准进行补助;跨区域务工就业累计达到6月以上组织劳务输出补贴资金500元、跨区域务工就业累计6个以上路费补贴200元,共4人每人700元标准进行补助。2.预期效益分析:该项目实施后享受稳定就业补贴5.1万元及路费补贴等0.28万元,共5.38万元奖补资金。     

3资金投入规模:计划总投资为5.38万元,本次计划第二批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中安排5.38万元。

4)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目前已完成数据审核及公示公告。

5)实施计划:2023

6)责任部门:乡村振兴局

7)责 任 人:旦增达娃

)项目实施方式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项目建设中全面推行“一事一议”、“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各项项目,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村组、农民为主体,引导和鼓励农民出资投劳,调动农民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项目建设机制,提升项目建设能力。

七、整合资金拨付程序

一是为加快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支出进度,根据我县实际,整合资金在未通过县农工办或县政府正式批复之前,县财政在收到市财政资金及指标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到位情况告知乡村振兴局;二是在收到县政府正式批复后,县财政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建设投资情况财政一体化平台,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拨付,并及时将资金拨付进度报市局;三是对资金闲置、工作滞后、项目进度执行缓慢的项目单位,县财政将适时会同农工办收回整合资金,并将资金调整到其他项目使用。

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监督管理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琼结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叶建勇担任组长,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人社局、县林草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衔接办),由县乡村振兴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财政局局长、县发改委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乡村振兴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夯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现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明确如下:

1.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全县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规划,根据乡村振兴项目规划与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建立并不断完善项目库;会同财政局编制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做好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文件和资金下达使用情况公开公示;会同县直各主管部门抓好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建设进度、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政策落实;配合做好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2.县发改委负责指导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的完善和调整,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编制年度乡村振兴规划。

3.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和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测算衔接补助资金规模,下达资金指标,登记资金台账,协助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会同各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资金使用,及时报账。

4.纪委监负责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程验收、项目结算、工程款项支付以及项目公示等全过程实行监督。

5.县直相关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进行常态化巡查,落实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对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对各自领域的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属项目责任单位的,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制定行业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

(三)落实公示公开。琼结2023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使用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乡镇、村在接到上级下达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各项目责任(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年底县、乡镇、村三级要在年底分别对本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及带贫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乡镇、村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项目实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必须公开单位名称、监督电话或电子邮箱。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服从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全力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委、纪委监委、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批先建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出具相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六)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绩效考评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实行统一绩效管理。

(一)绩效考评依据。绩效考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办〔2018〕6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等进行考评。

(二)绩效考评内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绩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带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建设期间务工、竣工后稳定就业;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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