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藏环函〔2019〕505号)相关文件要求,山南市生态环境局琼结县分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了琼结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并编制完成了《琼结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并《琼结县人民政府同意<琼结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的批复》(琼政复【2021】9号)文件批准实施》。
根据相关规定,现将《琼结县声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琼结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是根据《琼结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山南市琼结县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城市建设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开展编制工作,整体以县城总体规划及控规为指导、以改善区域声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享有良好的声环境为目标,重点考虑琼结县城用地现状和近期建设规划,按照规划地块用地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用地性质等,结合现场踏勘及区域声环境及交通环境现状监测结果,科学划定各类别声环境功能区。
本次划分于2020年11月进行现场踏勘及资料收集、12月进行现场监测并完成初稿编制工作,在此基础上征求了琼结县交通运输局、琼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琼结县自然资源局、山南市生态环境局琼结县分局、琼结县文化局等单位意见,修改后形成《琼结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送审稿),于2021年1月9日通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最终成果《琼结县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报告》(报批稿)。
根据最终成果,本次划分将琼结县中心区域分为4类功能区,其中1类功能区3个、2类功能区6个、3类功能区1个,无0类功能区,城市干路一定距离内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如下:
(1)1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执行标准55-45dB(A)
1-1:北起青阿路,南到青瓦达孜路,西起青阿路,东至琼结县中学。区域面积591315m2。
1-2:北起青瓦达孜山山脚,南至琼结河,西起阿嘎路,东至藏王墓博物馆。区域面积491316m2。
1-3:白日居委会四组村落。区域面积39506m2。
(2)2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执行标准60-50dB(A)
2-1:北起下水乡完小,南到琼结县青少年活动中心,西起文成公主路,东至滨河路。区域面积439933m2。
2-2:北起青瓦达孜广场,南至滨河路,西至琼结站文化站,东至青瓦达孜路。区域面积116298m2。
2-3:藏王墓。区域面积58876m2。
2-4:藏王墓。区域面积11532m2。
2-5:日吾德庆寺。区域面积11532m2。
2-6:日吾德庆寺。区域面积11532m2。
(3)3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执行标准65-55dB(A)
3-1:北起滨河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起松赞路,东至琼结河。区域面积576239m2。
(4)4类声环境功能适用区域 执行标准70-55dB(A)
琼结县城市建成区及规划区主要交通干线共21条。
以城市干路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域。包括松赞路、文成公主路、滨河路、青阿路、白玛林路、达娃卓玛路、青瓦达孜路、琼措线及各规划建设道路。
特此公示。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琼结县分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