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琼结县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设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专项组的通知》(藏食药安委〔2022〕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框架下建立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具体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扎西土登 县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益西加措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索朗仓巴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洛松贡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曲 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学 英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林 海 燕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努 海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旦增旺姆 县司法局局长
黄 永 亮 县商务局局长
格桑多吉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云 旦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次仁旺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秀 芳 县邮政储蓄管理局局长
贺 汝 金 琼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白玛罗布 加麻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多吉泽丁 下水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司 勇 宏 拉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三、其他事项
(一)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工作机制日常工作,及时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各成员单位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工作机制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索朗仓巴兼任,办公室成员(联络员)由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工作机制及办公室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并由所在单位报工作机制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机制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工作机制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
(三)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琼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