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根据《新预算法》和《关于编制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的通知》要求,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总体原则,充分结合可用财力及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际,财政局细致、科学的编制了《琼结县2019年公共财政部门预算》,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市三级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主动接受党对经济工作的指导,以建设现代经济体系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处理好“十三对关系”为牵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吴英杰书记“突出三个重点、办好四件大事”重要指示精神,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狠抓增收节支,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把有限的财力真正用到“保增长、保发展、保稳定、保运转、调结构、惠民生”重点支出上;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全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全面提升财政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促进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稳定、民生可持续改善、生态可持续优化。
二、预算安排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严格落实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的要求。收入预算安排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等因素影响。积极培植财源税基,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2.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保重点,压一般”,预算支出安排充分考虑财力可能,按照轻重缓急,优先保障刚性及重点支出需求,合理安排一般性支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3.坚持依法理财,硬化约束。牢固树立依法理财的理念,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执行”,做到资金申请有依据,预算安排有程序,资金使用有效益。
4.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编制、执行等挂钩机制,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各方财力,集中力量办大事。
5.坚持绩效管理,提高效益。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以结果为导向,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拓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支出政策。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建立预算管理考核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奖励约束机制。强化部门支出主体责任,基本支出定额管理,做实项目库,确保支出依据充分,绩效目标、责任人和实施节点明确。
6.坚持公开透明,加大监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预决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全面提高预决算透明度。积极推进支出政策、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送并向社会公开。
三、公共财政预算财力安排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预算指标,今年我县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为43782.02万元。同比增长3940.23万元,增长9.89%。其中: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本级财政收入)1927万元,同比口径增加143万元,增长8.02%。增值税和所得税返还309万元,同比增加100万元,增长47.85%。;一般性转移支付35379.14万元,同比增加4081.76万元,增长13.04%。专项补助收入3845.22万元,同比减少1594.53万元,下降29.31%。上年结余收入2322万元,同比增加1210万元,增长108.8%。。
今年我县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1627.22万元,同比增长1627.2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32.2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95万元。
四、2019年财政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我县财政预算支出51735.52万元(含基金预算支出1627.08万元),同比增加6943.66万元,增长15.38%。具体分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050.18万元,同比增加769.93万元,增长4.7%,主要用于人大、政府、发展与改革、统计信息、财政、税收、纪检监察、民族宗教、共产党、群众团体、组织等事务的各项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3139.03万元,同比增加616.95万元,增长66.63%,主要用于消防、武警中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各项支出。
教育支出9586.01万元,同比增加3341.27万元,增长53.51%,主要用于教育局和中小学普通教育的各项支出及教育本级配套资金。
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同比增加6万元,主要用于科普活动及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1415.01万元,同比增加665.46万元,增长88.78%,主要用于文广局、旅游局、电影站、电视台、民间艺术团的各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2.36万元,同比减少298.93万元,下降5.51%,主要用于退休工资、公益性补助、人社局、民政局以及相关保障资金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3961.86万元,同比增加1707.12万元,增长75.71%,主要用于卫生局、医院、乡镇卫生院、防疫站以及相关医疗保障的支出。
节能环保保护支出1058.4万元,同比增加74.12万元,增长7.53%,主要用于环境保护事务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447.13万元,同比减少841.98万元,下降65.31%,主要用于住建局事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5392.4万元,同比减少1865.72万元,下降25.71%,主要用于农牧、林业、水利、扶贫以及农村税费改革、农村综合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214.78万元,同比减少159.56万元,下降42.62%,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事务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7.99万元,同比减少7.64万元,下降2.28%,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和气象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1521.62万元,同比增加955.61万元,增长168.84%。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及住房公积金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3.35万元,同比增加233.3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预备费支出1243万元,同比增加37.87万元,增长3.14%,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五、财政供养人员情况
2019年财政供养人员有1428人:其中在职干部892人(含援藏干部8人),聘用干部19人,村干部124人,消防干警19人,消防辅警10人,公益性岗位133人,半脱产8人,治安辅警41人,政协委员29人,乡村医生27人,乡村兽医(村级动物防疫员)23人,民间艺术团25人(企业合同工20人,临时工5人),临时工33人,佛协理事7人,乡村保洁员38人。
六、财政预算支出明细情况
(一)工资福利支出。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18447.62万元,占总支出的36.97%,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增加757.75万元,增长4.28%。其中基本工资2794.12万元、津贴补贴7265.95万元、奖金874.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41.47万元、医疗保险896.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54.87万元、失业保险11.63万元、工伤保险22.41万元、生育保险78.45万元、住房公积金1333.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73.7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2019年公用经费预算1294.99万元,占总支出的2.6%,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减少281.34万元,下降17.85%。纳入公用经费预算的人员为892人(含消防29人),人均达到1.45万元。
根据各部门实有在职人数,车辆编制数测算,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标准原则上不做调整。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休假路费。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办公纸张、红头文件等均由各单位自行采购,采购办不再进行统一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各单位因公出差使用车辆的相关费用。水电费,反映单位水费、电费等支出。邮电费,反映单位邮寄费、电话费以及电视电话会议费用等支出。差旅费,反映单位出差补助和出差住宿费用等,拉萨、山南出差住宿以及下乡蹲点的按财政统一制定的差旅费报销单和住宿费以及乡镇蹲点证明为依据发放补助,实行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费用,地厅级以上干部(含副地干部)内地考察组以及县内考察团体的接待费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统一接待,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费用谁签字谁负责。正县以下工作组由各归口单位负责接待。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由财政统一拨付给工会。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由财政统一拨付给组织部。休假路费:反映职工探亲路费,由财政局统一年底打入工资卡中。
公用经费标准及分配方式:
1、县级干部:按照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16136元/人+休假路费的标准预算,实行半包分配方式、伙食补助打入县级干部小灶账户中。
(1)县级干部可用经费:办公费1200元/人;印刷费400元/人;水电费400元/人;邮电费300元/人;差旅费4000/人,公车运行维护费7000/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00元/人。年人均达到14700元,由各位县级干部自己掌握使用。
(2)财政统一报销经费:福利费100元/人;工会经费1036元/人;培训费300元/人;休假路费均由财政统一调配和支付。
2、特殊部门(全包):特殊部门公用经费(包括休假路费以及培训考察等费用)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落实,除工会经费及福利费和旧休假路费由财政统一报销之外,其他经费实行全包分配方式。特殊部门有:纪检委23138元/人、政法委23138元/人、统战部23138元/人、民宗局23138元/人、公安局29953元/人、检察院22106元/人、法院23138元/人、司法局19985元/人、消防21424元/人。
3、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油料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11136元/人+休假路费+有车辆的单位一年按12000元的修车费的标准预算,经费实行半包分配方式。
(1)单位可用经费:办公费1200元/人,印刷费400元/人,水电费400元/人,邮电费300元/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元/人,公车运行维护费2000元/人,差旅费4000/人,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00元/人。每单位年人均达到9700元,由各单位自行掌握使用。
(2)财政统一报销经费:福利费100元/人,工会经费1036元/人,培训费300元/人,休假路费均由财政局统一调配和支付。
4、三乡一镇(全包):按照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11136元/人+休假路费的标准预算。除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休假路费由财政统一报销之外,其他经费实行全包分配方式。
5、寺管委会(全包):按照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休假路费=29953元/人的标准预算。除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休假路费由财政统一报销之外,实行全包分配方式。
6、医院:年人均4465元,工会经费、福利费、休假路费由财政统一报销。
7、消防:年人均21424元,工会经费、福利费、休假路费由财政统一报销。
8、公益性岗位休假路费:公益性岗位133人,路费由财政承担50%,每人3200.00元。
9、驻村工作队:8000元/队/年。
10、车辆保险费:45万元(除公检法司、各乡镇、各寺管会)。
11、牧场:除工会经费和福利费之外,不再安排其他经费。
12、正县级干部相对固定车辆、机动车、大巴中巴维修费(7辆):20万元
13、四大班子车辆、机动车、大巴中巴公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
14、政府接待费:38万元
(三)法定支出(业务及专项经费)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法定支出29285.06万元,占总支出的58.3%。与2018年预算数相比增加3597.08万元,上升14%;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27.09万元,具体支出体现在相应的经济分类科目中。
人民政府:(1)预备费1243万元(按规定当年提前告知数的3%来预留,主要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突发的自然灾害、救灾及其他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2)全县车保费51万元;(3)国税局业务费5万元;(4)农村税费改革30万元;(5)全县三大节日、三月份、萨嘎达瓦、驻寺、驻村、村居两位班子等慰问经费120万元;(6)水厂托管费(青瓦达孜投资公司)227万元;(7)新中国成立70周年、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活动经费130万元;(8)全县国库集中支付电信租赁费及安装费16.56万元;(9)全县电视电话会议费6万元;(10)农村综合服务改革30万元;(11)全县项目前期费200万元;(12)农牧民意外保险(十件实事)39.8万元;(13)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2万元;(14)行政服务大厅运行经费50万元;(15)全县村居正职、副职意外保险11万元。(16)组织部、宣传部公车购置费用111万元;(17)村委会运行经费20万元;(18)全县大型会议费、全县大型会议奖项、全县大型活动经费等45万元(含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强基惠民表彰);(29)维稳一线指挥部值班餐费8.13万元(一线指挥部值班、加油站餐费、每天共5人);(20)农牧民增收经费50万元(县增收办50万元、各乡镇5万元);(21)粮食、综合补贴及成品油补贴7万元;(22)维稳一线指挥部、加油站、政府大院、各独家独院单位值班补助费34万元(维稳一线指挥部每天共6人,每人每天90元*6*365天=19.71万元,加油站每天2人,值班人员每人每天90元*2*365天=6.57万元,政府大门值班室每天共3人,值班人员每人每天90元*3*365天=9.855万元,各独家独院单位维稳值班补助费每单位5400元(含文广局、财政局、教育局、林业局、发改委、农牧局、卫生局(人民医院),水利局、交通局、国土局(司法局)、旅游局,不含公检法司、各寺管会;维稳一线指挥部、加油站值班人员补助费用由维稳办负责统计兑现,政府大院值班人员补助费由政府办负责统计兑现。);(23)项目征地补偿及土地有偿使用费用52.3万元(含吐蕃历史文化景区旅游配套项目征地补偿费用17.47万元、传统酿制强钦青稞酒产业推进项目征地补偿费用34.83万元。)(24)乡村振兴战略446万元(1.强吉村青稞酒加工厂项目资金206万元;2.农牧区线路改造200万元;3.乡村(东噶、强吉、金珠、措杰)治理项目资金40万元。)(25)琼结县“民生十项”行动资金312万元;(26)县委、交通、教育、卫生、交警公务车购置230万元;(27)基层政权建设资金80万元(下水乡党建标准化建设项目);(28)两会、敏感期间等维稳驻点经费3万元。
县委办:(1)督查室工作经费3万元;(2)涉密领域国产化替代设备购买资金50万元;(3)保密工作经费2万元;(4)密码事业干部工作经费及密码干部培训经费12.2万元;(5)机要夜餐补助4.209万元;(6)520加密视频会议联调补助1.2万元;(7)县乡党政信息网运维经费8万元;(8)电子政务内网运维经费5.64万元;(9)关于BGAN开通通讯费0.38万元;(10)电子屏蔽室运行维护经费2.96万元;(11)档案维护经费5万元。
人大办:(1)人大常委会务和工作经费5万元;(2)人大代表培训经费5万元;(3)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基层调研经费5万元;(4)县乡两级农牧民代表履职补贴34万元(琼结镇8.6万元;加麻乡9.6万元;下水乡7.8万元;拉玉乡8万元。);(5)人大代表参加活动务工补贴经费6万元。
政府办:(1)信访工作经费6万元;(2)信访积案预留资金20万元。
政协办:(1)政协培训费及提案表彰经费3万元(含培训费1.5万、表彰经费1.5万元);(2)政协调研视察经费7万元。
宣传部:(1)宣传思想经费10万元;(2)户外广告维护及画面更新经费10万元;(3)文明县城创建经费20万元;(4)新闻信息采用奖励10万元;(5)国旗采购经费15万元;(6)创建精神文明经费5万元;(7)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经费3万元;(8)网络信息办公室经费5万元;(9)网评办经费5万元;(10)“中心理论组”学习经费10万元;(11)“四讲四爱”工作经费10万元。
组织部:(1)成都退休活动经费1万元;(2)县党建经费10万元;(3)第一支部书记生活补助及办实事经费20万元;(4)离退休党支部活动经费13.4万元;(5)强基惠民办公经费10万元;(6)离退休干部住院护工补贴11.3万元;(7)三老人员生活补贴12.5万元;(8)远程教育租赁费及维护费5万元(25个站点。每年租赁费2.97万);(9)下水乡党建示范点建设30万元;(10)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7.3万元每人每年1000元共73人,属于县“十件实事”工程);(11)离退休干部职工疗养经费30万元;(12)驻村补助168.8052万元;(13)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243.76万元;(14)村(社区)两委班子奖励资金(十大民心)20.45万元;(15)驻村工作队办公经费16万元;(16)组织系统组工网运行经费2.5万元;(17)离退休干部帮扶及管理经费13.842万元;(18)“两新”组织党员活动经费0.55万元;(19)村务监督委员会报酬58.14万元;(20)“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及“争做合格党员、当先锋模范”教育活动经费15万元;(21)村民小组长报酬0.4万元;(22)拉萨、泽当服务站代管费1.96万元;(23)全县各机关党支部党建经费22.2万元;(24)琼结县老干部活动中心、泽当活动中心经费11万元;(25)县级党内激励帮扶资金50万元;(26)人才开发及培训经费7万元;(27)退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补贴6万元;(28)村(社区)考核奖励资金(十大民心)20万元;(29)解聘聘用干部生活补贴11.52万元。
纪检委:(1)纪检业务经费4万元;(2)监察委员会经费3万元;(3)纪检监察办案专项经费10万元;(4)县委巡察办专项经费3万元;(5)纪检监察网经费2.5万元;(6)纪检工作经费(各乡镇)6万元。
统战部:(1)非公党工委会经费3.7万元;(2)慰问佛事活动经费2.6万元;(3)慰问困难僧尼、驻寺干部经费3万元;(4)维稳专项经费5万元;(5)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经费2万元;(6)僧尼赴异地参观学习考察经费20万元;(7)民族、工商联、藏胞接待经费2万元;(8)“遵行四条标准”活动经费15万元;(9)全县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经费10万元。
民宗局:(1)民族团结工作经费10万元;(2)民族宗教工作经费6万元;(3)维稳专项经费5万元。
政法委:(1)综治平台建设(各乡镇、寺庙监控及村社区监控平台)网络租凭费209.44万元(含寺庙监控租赁费38万元);(2)县双联办“双联户”专项经费5万元;(3)雪亮工程经费90.72万元;(4)县扫黑办专项经费10万元(含群众举报奖励资金);(5)(琼结镇)网格化线路租凭费10.73万元;(6)全县维稳经费30万元(含政法委、加油站、三月驻乡镇县级干部维稳经费。);(7)“双联户”联户增收专项经费50万元;(8)2018年“先进双联户”表彰奖励资金43.48万元;(9)平安建设5.8万元;(10)县综治专项经费20万元;(11)行政性专业性人民调节委员会专项经费10万元;(12)双联户户长补助115.2万元;(13)人民防线办经费5万元。
财政局:(1)采购办业务经费20万元(含全县采购招标代理费);财政业务经费20万元(包含全县支付凭单购买费用、购买财政局纸质凭证封面费用及会计核算中心设备维护费用)。
教育系统:(1)学前教师聘用工资15万元:(2)教育事业费(提前告知)7226.63万元;(3)集中办学建设项目本级配套资金1000万元:(4)教育本级配套(25%)715.5万元;(5)精准扶贫计划外大学生资助(教育发展基金)30万元。
后勤服务中心:(1)县级干部小灶运行经费12万元;(2)琼结县综合大院保障经费45万元。
人社局:(1)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及其以上人员地方补贴(十大民心)129.66万元;(2)应急周转金200万元;(3)双业办专项培训经费91万元;(4)劳动监察经费5万元;(5)双创建设基金43万元;(6)网络信息化运转经费1.08万元;(7)医保系统维护费及租赁费2.5万元;(8)招聘会经费8万元;(9)苗圃队、农场财政补差工资14万元;(10)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基金200万元;(11)高校办办公经费5万元;(12)双业办办公经费5万元;(13)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经费5万元;(14)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体检经费189.4万元;(15)公益性岗位各类财配保险资金214万元。
民政局:(1)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十大民心)62.66万元;(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20.64万元;(3)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工作经费4万元;(4)残疾人补助资金(十大民心)114.62万元;(5)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50万元;(6)残疾两项补贴工作经费2万元;(7)优抚对象医疗补助8万元;(8)城镇80-100岁老人生活补贴3万元;(9)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233.92万元;(1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补贴8.16万元;(11)城乡低保生活补助(十大民心)13.57万元;(12)经济困难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3.74万元;(13)义务兵优待金及自主择业士兵一次性补助81.2万元;(14)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中心专款20万元;(15)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调标(十大民心)111.6万元;(16)五保供养机构运转150.68万元;(17)五保户专职护理人员(十大民心)5.4万元;(18)特困人员救助(原五保户供养)157.85万元。
住建局:(1)2019年公房维修100万元;(2)2019年城市维护费80万元;(3)全县公共电费104.56万元。
文广局:(1)农家书屋经费2万元;(2)村级文化设备购置经费12万元;(3)“三区”文化人才专项经费20万元;(4)乡镇综合文化站经费20万元;(5)重点文物看管人员补助26.88万元;
(6)出版《琼结纪行》图文书费用5万元;(7)电影队场次补贴4.33万元;(8)自办节目经费10万元;(9)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6万元;(10)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运行维护费3.92万元;(11)琼结县广播影视中心及文化文物业务用房项目200万元;(12)县图书馆、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免费开放经费40万元;(13)村级文化建设资金16万元;(14)新广播影视楼电视台演播室装修资金80万元;(15)影剧院维护经费10万元;(16)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85.86万元;(17)非物质文化遗产《白面藏戏》3万元;(18)电视台辐射费15.84万元;(19)电视光纤租赁费3万元;(20)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节目及设备折旧费0.48万元。
民间艺术团:(1)场次补贴8万元;(2)在岗人员生活补助(十大民心)36万元;(3)工资及社保55.29万元;(4)购置民间艺术团演出客车费用50万元。
妇联和妇儿工委:(1)乡镇妇联和村(社区)妇联改革经费48万元;(2)妇儿工委活动经费1.5万元;(3)三八活动经费5万元;(4)各村居妇女之家经费10万元。
工会:(1)工会活动经费4万元;(2)“三大节日”送温暖活动经费1.1万元;(3)干部疗养经费3万元。
团委:(1)5.4青年活动经费2万元;(2)共青团组织建设经费11万元;(3)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经费6万元。
安监局:安全生产专项业务及专项监管执法经费50万元。
商务局:(1)招商引资经费30万元;(2)农牧民购买家电家具补贴资金132.63万元;(3)雅砻物资交流会经费5万元;(4)招商引资企业奖励扶持资金1000万元。
旅游局:(1)旅游产品开发经费15万元;(2)旅游景区管理维护费10万元;(3)旅游执法经费3万元;(4)强钦青稞酒文化节经费10万元;(5)吐蕃文化旅游节经费200万元;(6)旅游商标注册经费10万元;(7)琼结雪村及藏王墓旅游规划项目经费110万元;(8)旅游宣传经费20万元;
(9)旅游景区责任保险费5万元;
卫生局:(1)孕前检查费1.5万元;(2)“两降一升”奖励金10万元;(3)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项目9.19万元;(4)孕产妇住院分娩一次性奖励(十大民心)23.71万元;(5)计生农税资金3万元; (6)村卫生室运行经费10万元;(7)城乡居民暨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补助经费234.44万元;(8)乡镇医护人员生活补助(十大民心)4.54万元;(9)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贴80万元;(10)妇幼卫生专项9.76万元;(11)卫生监督能力建设2.4万元;(12)医疗保险系统维护费2万元;(13)降消项目经费18万元;(14)村医工资提标(十大民心)8.64万元;(15)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5.7万元;(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103.96万元;(17)三病筛查经费38.75万元;(18)住院分娩补助、奖励待产生活补助29.47万元;(19)重大公共卫生专项41.06万元; (2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913.95万元;(21)医管办业务经费3.5万元。
食药局:(1)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4万元;(2)工商局业务经费20万元(含“三品一标”认证专项经费、打击传销专项经费、整治无照经营专项经费。);(3)食品药品示范创建经费5万元。
人民医院(防疫站):(1)改造医院急诊室项目50万元;(2)地方病(碘缺病)、传染病、结核病等防治经费2万元;(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监测2万元。
农牧局:(1)草原确权工作经费57.36万元;(2)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助资金50万元;(3)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费用22.67万元(划定指标任务为4.03万亩,划定标准为11.25元/亩,共计45.3375万元,该经费由市县级各承担50%即22.67万元。);(4)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经费8万元;(5)禁养区划定经费14.08万元;(6)琼结县农机购置部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经费1.2万元;(7)科技特派员生活补助6万元;(8)农业用电费用30万元;(9)农牧视频会议系统维护费及租赁费2.85万元;(10)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补助资金36万元;(11)草原生态奖补资金50万元;(12)支农资金150万元; (13)农机具购置补贴100万元。
扶贫办:(1)扶贫产业发展资金2916万元;(2)扶贫投入(10%)344.9万元;(3)脱贫攻坚指挥部专项经费70万元(含各乡镇5万元);(4)农发项目配套资金20万元。
林业局:(1)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护林员等岗位补助)50万元;(2)统筹用于脱贫攻坚(生态补偿脱贫岗位补助)130.17万元;(3)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357.84万元;(4)义务植树经费35万元;(5)森林资源培育100万元;(6)“两江四河造林”“拉萨周边造林”项目确权需求经费40.08万元;(7)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66.24万元;(8)生态保护与恢复补助180万元;(9)今冬明春防火宣传资料3万元。
水利局:(1)金珠村水渠建设项目116万元;(2)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补助基金132.22万元; (3)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县级配套)30万元;(4)编制“一河一策”方案费用20万元; (5)水库管理人员生活费3万元;(6)大中型水库后期移民扶持资金26万元;(7)防汛抗旱资金70万元;(8)“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92.1万元;(9)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设备运行维护费15万元;(10)河长制办公经费10万元。
发改委:(1)“十四五”规划编制及管理经费42万元;(2)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及管理经费35万元; (3)粮食工作经费2万元;(4)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厅改造工程经费178.69万元;(5)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厅网络建设经费179.73万元。
统计局:统计业务经费9万元(每乡镇1万*4个=4万元)。
公安局:(1)公安民警岗位津贴提标资金242万元;(2)治安辅警五险一金配套资金67.21万元;(3)看守所犯人伙食费及水电费3万元;(4)公安干警法定节假日加班补助86.52万元;(5)公安装备经费116.44万元;(6)扫黑除恶专项经费5万元;(7)交警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万元;(8)计算机保密技术防范系统建设资金11.63万元;(9)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经费10.53万元。
法 院:(1)人民陪审员补助4万元;(2)法院业务及装备经费50万元;(3)加班补助5.4万元;(4)法院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增资96.8万元;(5)法院司法救助金30万元。
检察院:(1)检察院业务及装备经费19.54万元;(2)检察院加班补助4.68万元。
司法局:(1)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经费5.3万元;(2)司法业务及装备经费8万元;(3)安置帮教工作经费1万元;(4)人民调解工作经费3万元;(5)法制文化广场建设经费10万元;(6)特殊人群管理经费1万元;(7)法律援助工作经费3.53万元;(8)普法宣传工作经费7万元。
国土局:(1)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2.1万元;(2)抗震减灾规划经费30万元;(3)民政局救灾仓库西侧户主宗巴原住房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0.95万元;(4)山南市“菜篮子”工程管理用房及分拣冷链中心项目征地补偿费151.6万元;(5)第三次国土调查自检工作第三次技术承担公司业务经费30万元;(6)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及土地开垦经费500万元;(7)公安局东侧储备用地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66.19万元;(8)文成路、青啊路项目征地补偿费48.32万元;(9)拉玉乡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28.01万元;(10)农牧局对面储备用地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69.46万元;(11)下水乡多功能健身活动广场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16.45万元;(12)琼结县克若搬迁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53.5万元;(13)蔬菜基地仓储用地,养猪场、玛卡加工基地、琼果营业所四个项目宗地测绘和评估经费44万元。
环保局:(1)医疗废物处置费8万元;(2)环境整治、生态创建、环境监测经费200万元(含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费用60万元);(3)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收入617万元(提前告知)308万元。
编译室:(1)琼结县年鉴2019卷22万元;(2)琼结县志50万元;(3)藏语文工作经费5万元。
交通局:农村公路养护及创建四好农村公路经费50万元。
琼结镇: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经费2.5万元;(2)双联户专项经费3万元;(3)乡镇为民办实事经费5万元;(4)基层党建经费5万元;(5)食堂运转支持经费(十大民心)5万元;(6)乡镇及村居综治经费11万元;(7)人大经费保障机制6万元;(8)人大代表工作经费2万元;(9)普法工作经费1万元;(10)维稳值班补助1万元;(11)信访工作经费1万元;(12)村居党建经费10万元。
加麻乡:(1)维稳经费1万元;(2)村居党建经费12万元;(3)村居综治双联户经费6万元;
乡镇人大保障经费6万元;(5)村居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经费3万元;(6)信访经费1万元;
乡镇食堂运转经费(十大民心工程)5万元;(8)乡镇办实事经费5万元;(9)基层党建经费5万元;(10)乡镇综治经费6万元;(11)双联户经费3万元;(12)人大代表工作经费2万元;
(13)普法经费1万元。
拉玉乡:(1)普法经费1万元;(2)人大代表工作经费2万元;(3)为民办实事经费5万元;
(4)乡镇食堂支持运转经费(十大民心)5万元;(5)双联户专项经费3万元;(6)乡镇人大经费保障机制6万元;(7)信访经费1万元;(8)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经费2.5万元;(9)维稳经费1万元;(10)基层党建经费5万元;(11)村居党建经费10万元;(12)乡镇及村居综治经费11万元。
下水乡:(1)行政村综治、双联户经费4万元;(2)村居党建经费8万元;(3)维稳经费1万元;(4)人大代表工作经费2万元;(5)乡镇人大经费保障机制6万元;(6)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经费2万元;(7)信访工作经费1万元;(8)乡镇基层党建经费5万元;(9)乡镇综治经费6万元;(10)食堂运转经费(十大民心)5万元;(11)普法经费1万元;(12)双联户专项经费(乡)3万元;
(13)乡镇办实事经费5万元。
日吾德庆寺管委会:(1)寺管会食堂补助5万元;(2)“六个一”活动经费0.78万元。
巴吾桑旦林寺管委会:(1)寺管会食堂补助5万元;(2)“六个一”活动经费0.54万元;
(3)天葬台垃圾清理费3万元。
次仁炯寺管委会:(1)寺管会食堂补助5万元;(2)“六个一”活动经费1.4万元。
坚叶寺管委会:(1)寺管会食堂补助5万元;(2)“六个一”活动经费0.75万元;(3)聘用干部办公经费2.9万元。
罗仁寺管委会:(1)寺管会食堂补助5万元;(2)“六个一”活动经费0.48万元。
颂赞拉康寺管委会:(1)寺管会食堂补助5万元;(2)“六个一”活动经费0.15万元。
唐布齐寺管委会:(1)寺管会食堂补助5万元;(2)“六个一”活动经费0.54万元。
财政代列单位:(1)消防业务及公用经费(消防)58万元;(2)消防车辆保险费(消防)1万元;
(3)消防辅警员生活补助(消防)5万元;(4)全县工资代发手续费(农行)17.45万元(含2018年工资代发手续费5万及国库集中支付手续费7.45万元);(5)政府网络维护费及电路租用费用(电信局)27.53万元(含1.办公自动化电路租用7.2万元;2.政府门户网站电路租用4.8万元;4.政法委网格化系统电路租用10.728万元;5.三乡一镇视频会议电路租用4.8万元);(6)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经费及消防车器材装备经费(消防)22.92万元;(7)消防宣传经费(消防)1万元;(8)20个行政村专项资金(移动)9万元;(9)气象局服务经费8万元;(10)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作业补助及通讯费3.6万元;(11)中队功能用房及生活设施经费53万元。
七、预算执行要求
(一)突出保障重点。2019年财政收支预算是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琼结实际编制的。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重点保障脱贫攻坚、“十大民心工程”、优化发展、征地拆迁等工作,确保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年初预算安排,确保本单位正常运转。确保全年收支预算平衡。
(二)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不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规模,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杜绝违纪违法行为。全年预算内“三公”经费比上年压减8%。
(三)各单位务必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好本年度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的使用,杜绝铺张浪费,财政不再追加公用经费,各部门负责人把关好自己单位的各项预算经费。
(四)加强专项经费管理。加大政府统筹安排力度,不断整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资金用在刀刃上。本级民生项目资金、教育配套资金、扶贫配套资金、环保专项资金、支农资金、文化资金、双业办专项补助资金要按年初资金使用计划,经上会研究后进行使用。
(五)加强差旅费管理。差旅费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差旅费管理办法》(藏财行字〔2014〕22号)和《山南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山南地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财行字[2015]144号)文件精神执行。
琼结县财政局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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